
發布時間:2025年05月03日 來源:本站 作者:管理員 點擊率: 次

第三十期
重建: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獲得新發展
“企業的重大問題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鄧小平在工會九大致詞中強調,企業要實行民主管理。
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可以追溯到中國共產黨創建革命根據地時期的工業企業管理方式,即“三人團”與工人大會制。在解放戰爭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共產黨開辦的工業企業中即實行過職工代表會議制。1956年,中共中央決定在國營企業中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并試行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然而,職代會制度在“文革”期間受到了嚴重的沖擊。粉碎“四人幫”后,建立健全這一制度提上議事日程。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全國總工會會同有關部門于1981年5月29日至6月8日聯合召開了全國企業民主管理座談會。會議認為,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是社會主義企業的一項根本制度,是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徑。會議討論通過了由全國總工會起草的《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明確規定了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
這一年的7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轉發〈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職工代表大會正是提高職工群眾主人翁責任感,發揮當家做主的積極性,辦好社會主義企業的基本組織形式。每個企業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有準備地、切實地把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起來。《通知》還要求,各級工會要把搞好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作為自己工作的重點,協助黨委做深入細致的群眾工作。
1981年10月7日至12日,全總九屆三次執委(擴大)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提出,工會當前要抓好三項工作,即搞好職工代表大會制、推行經濟責任制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并以搞好職工代表大會制作為工會工作的重點。
會后,隨著《條例》《通知》以及此次全總執委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全國各地企事業單位積極推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到1981年年底,全國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企事業單位已達10萬多個。許多廠礦企業還通過民主選舉的辦法,選出各級領導干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恢復與重建,不僅有效地帶動和促進了工會各項工作的開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國家的政治民主和經濟發展。
來源:全國總工會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