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19年05月21日 來源:本站 作者:管理員 點擊率: 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好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鼓勵廣大教育工作者從事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研究,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努力推進全省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山西省教育成果獎(職業教育)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省教育廳決定開展2019年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現將《2019年山西省教育成果獎(職業教育)評審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本部門教學成果獎的推薦申報工作。
附件:2019年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評審工作安排
教學科研中心
2019年5月20日
附件:2019年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評審工作安排
一、獎項設置
本屆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評選,特等獎不超過參評總數的10%,一等獎不超過參評總數的20%,二等獎不超過參評總數的30%,評獎數不超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教育廳申請開展表彰項目的復函》(晉人社廳函[2015]712號)批準的限額。
二、名額分配
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實行限額推薦的辦法。省級示范校和優質校不超過3項,其他學校、職業教育研究機構、職業教育教學專業指導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和組織不超過2項。
三、時間安排
1.申報與推薦時間:2019年6月17日-28日。
2.成果評審時間:2019年10月。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申報書(附件1)。
2.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申報匯總表(附件2)。
(二)以上材料請按《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申報書》填報說明(附件3)填寫(各一式5份)。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規定程序申報、推薦的;
2.不符合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獎勵對象、內容與時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單位不符合規定的;
4.未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以及規定的附件不齊全的;
5.存在權屬爭議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五、工作要求
1.開展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評審工作,是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制定具體的成果推薦申報辦法,指定具體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本單位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的推薦申報工作,確保推薦申報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廣泛發動,認真組織申報工作,確保將本單位教學研究水平高,實踐效果顯著,有創新、有突破、有推廣價值的教學研究成果推薦出來。在評審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公正、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統籌兼顧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成果。
3.市屬中等職業學校申報材料報各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擇優推薦,報山西省教學成果獎(職業教育)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職教處)。各高等職業院校和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經校級評審后擇優報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將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請按規定時間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3請從山西省教育廳網站、山西省職業教育網下載。
材料報送地址:山西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業教育研究中心
(太原市解放路大北門東頭道巷9號 ,郵編:030009)
聯系人及電話:薄國華 趙奇,0351-5604622 0351-5604652
郵箱:sxjky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