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時間:2018年12月20日 來源:本站 作者:管理員 點擊率: 次
第一條 為鼓勵廣大同學積極營造衛生整潔、互助和諧、溫馨舒適的住宿環境,逐步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形成積極向上的宿舍文化,促進學院優良院風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養成教育的重要課堂。創建文明宿舍是引導學生培養自理能力,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形成優良校風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第三條 成立陽泉職業技術學院文明宿舍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文明宿舍的組織、監督、檢查、評比等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院領導擔任,成員包括黨群工作處、學生工作處、后勤處、保衛處、團委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系黨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學生宿舍文明創建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創建辦”),設在學生工作處。辦公室主任由學生工作處負責人兼任,辦公室成員單位由學生工作處、黨群工作處、后勤處、保衛處、團委相關人員組成。創建辦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學生工作處負責。
第四條 各系相應成立文明宿舍創建工作小組,由黨支部負責人、學生工作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團干部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學生文明宿舍建設工作。各系應建立并完善文明宿舍建設工作機制,通過定期檢查、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強本單位學生宿舍風紀、衛生、安全等文明建設工作。
1、各系文明宿舍創建工作小組應經常對學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安全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并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或報學生工作處。
2、各系文明宿舍檢查組要不定時對宿舍衛生進行一次檢查、評分,并將結果記錄留存,作為評選“文明宿舍”的依據。
第五條 輔導員(班主任)應將學生文明宿舍建設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經常下宿舍,教育、引導、督促學生自覺做好宿舍衛生、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 各職能部門要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宗旨,從住宿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維修保障、宿舍文化建設等方面加強對學生文明宿舍建設工作的投入,使學生宿舍的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第七條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保證宿舍整潔、美觀、舒適的前提。各系應根據本單位學生住宿條件,按照學院的基本要求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宿舍規范化布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基本要求如下:
(一)整體布置
床鋪、書桌、臉盆架箱等室內家具應根據實際情況,本著整潔、美觀、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二)床鋪
1、起床后將蚊帳掛起,冬、春季須將蚊帳摘下。宿舍內嚴禁使用不透光蚊帳。
2、起床后應疊被并放在床頭靠窗的一側,枕頭置于被子之上。
3、床下鞋子應擺放整齊,清潔無異味。
4、床上臥具整齊劃一,擺放方位一致,不應堆放雜物。
(三)桌面
1、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可以放置茶杯、裝飾品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
2、椅子不用時應置于桌下。
3、桌面、桌腿清潔無塵。
(四)各類洗漱用品按整齊統一的原則放在固定位置。
(五)待洗衣物放入臉盆,不應長期堆放,洗滌晾干后折疊好放入箱(框)內。
第八條 學院文明宿舍創建辦公室應建設并完善全院學生宿舍檢查、指導機制,通過定期檢查、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強學生宿舍風紀、衛生、安全等文明建設工作。
第九條 文明宿舍評比設院級“文明宿舍”和系級“文明宿舍”,文明宿舍設流動紅旗。院級“文明宿舍”每學期評選一次。院級“文明宿舍”應首先獲得系級“文明宿舍”稱號。各系應參照本規定制定出文明宿舍評比辦法,報學生工作處備案。
第十條 各系“文明宿舍”每月評選一次,評選比例控制在學生宿舍量的30%以內;由不同系學生共同住宿的宿舍,以住宿學生人數多的系組織評選,或由相關系共同協商由其中某一系負責組織評選。
第十一條 院級“文明宿舍”評優工作由院文明宿舍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按以下辦法組織評選。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評分細則詳見附件。
1、院級“文明宿舍”的評選比例在全院學生宿舍數的10%以內(畢業班學生宿舍不計算在總數范圍內)。在各系申報的基礎上,結合教官抽查和創建辦巡查結果確定。
2、連續兩次被評為文明宿舍的可參加“文明宿舍標兵”評選。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評為院級“文明宿舍”:
1、宿舍成員中出現不服從有關部門管理和檢查,造成惡劣影響的。
2、宿舍成員有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拉電線、擅自夜不歸宿或留人住宿、抽煙、酗酒等違紀違規行為的。
3、正常教學時間,宿舍成員有無故滯留宿舍睡懶覺現象的。
第十三條 被授予系“文明宿舍”榮譽稱號的,由各系自行獎勵。
第十四條 在宿舍檢查評比中被評為系“不合格”宿舍(月平均得分低于60分)給予全系通報,并對不合格宿舍成員及班集體在學生德育量化及班級工作量化中予以體現。已被評選為各級“文明宿舍”的,如宿舍成員有嚴重違紀行為,撤銷“文明宿舍”榮譽稱號。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黨群工作處負責解釋。